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相关要求,现将《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备案前的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天(自2018年2月1日至2月10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实名填写后寄(送)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
联 系 人:饶昆 0713-4260625
通讯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1号
附件:1、《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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